发布日期:2024-11-20 15:30 0
各学院:
为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刻苦钻研的精神,进一步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,不断提升学生整体综合素质,根据《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规定,决定开展2024学年秋季学期学生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
详细条件参见《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》,2024级新生可按照要求申请,具体名单由资助中心下发。
二、学业奖学金评选条件
(一)基本要求
1.在校就读一学年以上全日制学籍的本专科学生。
2.思想道德品质良好,被评审学期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。
3.热爱祖国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自觉遵守校纪校规。
4.学习勤奋刻苦,态度端正,完成规定的课程,学年内无补考、重修科目。
5.诚实守信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。
(二)具体要求
1. 特等奖学金:2023-2024学年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第一,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5%,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(含 85 分)学生可申请。
2.一等奖学金:2023-2024学年学科成绩需排名班级前五,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0%,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5 分以上(含 85 分)学生可申请。
3.二等奖学金:2023-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15%,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80 分以上(含 80 分)学生可申请。
4.三等奖学金:2023-2024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需在班级前20%,且课程平均分需在 75 分以上(含 75 分)学生可申请。
三、名额分配
四、评选时间:2024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
五、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
1.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上学期综合素质测评。
2.学业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、班级评审、学院审核、学院公示、学生处资助中心复核。
3.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学生,由学校下发表彰决定,并颁发荣誉证书、发放奖学金。
4.报送材料: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(附件1)每人一式一份(纸质档);汇总表(附件3)一份(电子档、纸质档);学生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人一式两份(附件2);学生新生奖学金汇总表(附件3)一份(电子档、纸质档);
六、工作要求
1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这次评选工作,严格审查学生成绩,不得违规评选学生学业奖学金;在评选、推荐、审核、公示工作中,要坚持标准和规定程序,严格把关,宁缺勿滥,坚决杜绝评选推优过程中的不正之风。
2.各学院要借评选之机,结合学风建设,在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活动教育,以充分发挥其在学风校风建设中的引领作用。
评选过程中若遇问题,请及时与学生处联系(联系人:谢梦葭,联系电话:87388112)。
学生处
学生资助管理中心
2024年11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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