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征集“庆新中国成立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 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10-11 16:44   0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,讴歌新中国成立75 周年取得的辉煌成就,礼赞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和职业教育的高质量发展,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、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联合举办第六届重庆市职业院校“迎建国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 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大赛。现面向全校征集“庆新中国成立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 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,相关通知如下:

一、作品主题

“庆新中国成立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,具体围绕以下主题开展。

1.探索新“视”界,发现新重庆,讴歌新中国。

2.新质生产力 ,职教人先行。

3.强国有我 筑梦未来

4.劳动美 工匠情 职教魂

5.匠心筑梦 技能成才

二、征集时间

截止于2024年10月30日。

三、参赛要求

1.参赛对象为学校在校学生,不允许跨校组队参赛。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限定1名,主创人员限定为1-5 人(含5人),各学院提交参赛作品至少2个以上;

2.参赛作品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内容审查,凡作品内容不合格者不予推荐;

3.参赛作者、团队须确认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,因作品侵权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包括(不限于)肖像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等纠纷,由作者本人及团队承担。对大赛产生不良影响的,有责任积极消除影响;

4.自作品报送之日起,大赛组委会即拥有参赛作品及报名资料(故事梗概、剧照等)的使用权,包括但不限于在官网及合作平台播放、印制相关宣传品、进行内容的二次改编等,作者始终享有署名权;

5.大赛期间,参赛作品不可授权第三方使用(赛程外不受限制),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大赛承办方及作者许可下,不得对参赛作品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。大赛承办方如有商业开发需要,将与版权人进行专事协商。凡提交作品参加大赛,即视为承认并接受以上条款。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承办方所有。

特别说明:参加重庆市第八届职业院校传媒艺术作品大赛“ F.影像与视频制作”组的参赛作品将默认同意参加本次短视频大赛活动。

四、作品标准

1.作品内容必须站位高远,积极健康向上,观点正确,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,符合国家相关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

2.作品具有完整故事情节,主题鲜明、具体,题材与类型不限,拍摄设备及拍摄手法不限;

3.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画面清晰,时长2-3分钟(超过3分钟视为无效作品),分辨率不低于720P,avi、mov、mp4、mpg格式均可;

4.参赛作品片头字幕注明作品名称,片尾字幕注明出品单位、主创人员姓名及任职等。

五、奖项设置

大赛作品由主办单位按高职组和中职组分别评审,奖项和数量如下:

1.优秀作品奖

一等奖: 占参赛作品的10%。

二等奖: 占参赛作品的20%。

三等奖: 占参赛作品的30%。

优秀奖:若干名。

2.优秀指导教师奖

指导学生荣获一、二等奖的老师均获评优秀指导教师奖。

3.组织奖

颁发给积极组织学生参赛及推动赛事宣传作出贡献的单位。

根据最终投稿参赛作品数量与质量,学校将设置相应校级奖项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六、投稿方式

请各参赛团队填写《第六届重庆市职业院校“迎建国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大赛报名表》(附件1),并于截止日前将电子版、纸质版报名表以及参赛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jd6040@163.com,文件打包命名为“学院/部门+短视频片名+主要负责人姓名+电话”。

联系人:党委宣传部董晏汝,联系电话:87388012。

 

附件1:《第六届重庆市职业院校“迎建国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 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大赛报名表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 重庆市职业教育学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研究院关于举办第六届重庆市职业院校“迎建国75周年,赞重庆职教大发展”“ 互联网+”创意短视频大赛的通知



 

党委宣传部  教务处

2024年10月1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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